给卖房人的忠告--出售二手房产权要手续齐全
  继承和析产协议
   如果你出售的房屋是通过继承或赠与等方式得来的,且还未办理房屋产权证变更登记手续,那么你就仍未真正获得房屋的产权,不能出售该房屋。你只有在将房屋产权证上的产权人名字变更为自己的名字后,才能真正拥有房屋的产权。
   另一种可能出现的情况是:与你共同拥有房屋产权的产权共有人,不同意出售房屋,为妥善解决你和共有人的分歧,你可以通过办理析产协议公证将房屋划分份额,由你购得其他共有人的产权份额,变更产权后进行出售。
声明书
   根据有关规定,二手房出售要征得共同居住人的书面同意。由于房屋产权和居住使用权可以分离,二手房多为多人共同居住(或落有多人户口)和使用,没人愿意购买带着住户的房屋,“同意书”便是要共同居住人表明他们同意你售房,同时承诺在你售房后他们放弃对该房的居住使用权。
   如在共同居住人中有产权共有人,还要一并解决该产权共有人对你全权处理其产权份额的委托等等。“同意书”的内容将直接影响到你后面售房合同的内容,如解决不好会因共同居住人的不配合而使你违约。你可以让公证员指导你与共同居住人签署一份完备、严谨的“同意书”,并对其进行公证,以取得法定的证据效力。
委托书
   委托书公证包括产权共有人对你全权处理其产权份额的授权书公证和你对中介机构的委托协议公证两种。交易过程中必备的一些手续文件要准备齐全,如果没有上述的情况,还需要提供以下几种证明文件:房产证、土地证(商品房及部分房改房)、土地划拨证明(部分商品房及部分房改房)、身份证,户口本,如已结婚还需要提供结婚证及上述的协议书。